我交了辞职书后第二天不上班,公司不给上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我今天交了辞职书,打算明天开始不上班,18号发工资,如果18号公司不发我上个月的工资,合法吗。如果公司不发我这个月上了14天班的工资和押金,又是不是合法的。请专业点的人士帮我解答下。
我有签合同,如果上面有一定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的话,又怎么样

1、今天递交辞职书,明天就不上班,除非你的辞职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即不是你个人原因而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才行。
2、否则,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并将你的工资和押金作为赔偿金扣下。
3、其实单位收取押金本身就违反俩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你以此作为辞职理由就合法了。不仅不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且符合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除合法的要回你的劳动所得和押金外,还可依据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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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9
你在上个月递交的辞职书,在满30日内就可以正式辞职,公司无权提出异议以及无故扣除你的工资,更不可以要你做完整批的活为理由将你强行留下。如果你和公司双方为此事未达成协商,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去投诉。能找出你在此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时间较长的证据,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可以拿到的,要是那不到的话,你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去咨询的
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通知期满后劳动关系可以终止。可以与离职日领取工资,否则属于拖欠工资。
至于劳动合同,不管签没签过,只要能提供可以证明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就行。例如:以前的工资单等。
第2个回答  2009-06-14
你交辞职报告了,那对方同意了么?你签的合同,就不能单方面的结束,这样就是你违约,合同上有要求要提前一个月,那你也得按合同来,没办法你卖身了,不过法律是公正的,你干一天就有一天的钱,只是相应的会扣除你的违约金,如果公司好的话会给你,一般情况下公司是少给或不给的
第3个回答  2009-06-14
你签了劳动合同没有?如果签了就必须按合同办事,如果没签他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告它,
第4个回答  2009-06-14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他们不给你发公资好像也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