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一份,算不算签订了劳动合同?

请问用人单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我一份,算不算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吗?我该怎么做?

如果合同的内容合法,无论合同在不在你手上,它都是有效的。按劳动法规的规定,合同至少一式两份,你和公司各一份,公司不愿意发一份给你属于做贼心虚,怕你拿合同对付他,如果你一定要公司把合同给你,公司还是会给的,但是会影响你在公司的前景,所以我建议:如果你现在不打算离开公司,先不要去追要合同,平时注意收集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例如考勤资料,工资发放资料等。还有你实际收入的证据,如果有一天产生劳动争议,只要你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部门会要求公司提供合同,如果公司不提供或提供不了,公司还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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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0
1、劳动合同应该有你个人的一份,你可以向单位要呀。
2、虽然没给你一份劳动合同,只要你与单位之间已签订了,且该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侵害劳动者权益,就是有效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20
直接问单位要一份,单位是有义务这么说的,请见下摘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仅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送达劳动者,同样会面临着不必要的赔偿风险。

基本上企业都不会说可以扣起合同的,需要给你一份的。

另外,如果你在广东省,广东还有这样一个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劳动合同需要签收的,千万不要在没有收到合同的时候在签收单上签字,反而规定中说明劳动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内作好签收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