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祖宅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我爷爷去世了,老宅子目前无人居住,我们家的情况属于一户二宅范围吗?怎么处理可以预防被收走,先分户还是先继承宅基地?先从哪里做起?
一户二宅是违法的。
在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一户一宅原则,目的是最大限度的保证农村人居者有其屋。但现实情况下,却是很多一户多宅的现象。有些农民有二到三处的旧房,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比如现在住着新盖好的房子,又拥有几处旧房,即使旧房没有坍塌,村集体都有权收回,重新分配给没有宅基地的分户家庭。但如果旧房是从父母处继承来的,村集体则不能收回。
法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一户一宅
我咨询过了,想自立门户必须要有宅基地才可以,也就是说我必须先把宅基地变更成我的名字我才可以和爸妈分户。
我怎么才可以把老宅子的名字变更到我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