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希望你们能帮我解答和提供意见。
事实是这样的:
在5月份我女朋友买车时,他父亲说是要按揭买车,因为之前我父亲按揭买过车,觉得手续这些都很麻烦。我父亲就提出借几万元给她买车,当时我们都相处的很好,就没有要求写借条之类的手续。谁知道后来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不稳定,导致现在分手(我提出的)。我对我女朋友要求她同她父亲说,我想拿回这笔钱。但我女朋友现在闭口否认有这样的一件事。就说自己没有借过,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但我在和她打电话的过程中我女朋友为了刺激我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你现在不是很心痛,几万块钱哦(其中一句)。”和我在和她父亲话的时候,我将事情的原为全部说出来他父亲没有正面回答和否定只说过“这件事我知道”。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的,我想问一下像上面的的对话能不能说明借钱的事实?
还有这样的一个情况,当时她凑钱的时候是从外地转账一部分,借她的亲属一部分,本地存钱一部分。我的是属于本地的存钱的。当时候存钱的时候碰到了我朋友,但没具体和我朋友说过外面存钱时干什么的。
想这种情况我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