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支付销售商品运费用,运票A开票给B,A如何做分录?

假如A企业销售给B企业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6500元。另A收到货运公司发票,不含税价2000元,税金260,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用2260元,运费A开票给B运费用不含税价2260,税金293.8,问A企业如果做分录?
补充:A。B。之前有签认代垫运费的协议!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A企业做账分录如下: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6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6500

2、垫付运费时

借:销售费用——运费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260

贷:银行存款   2260

3、开运费发票给B公司

借:应收账款——B公司   2553.8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260

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93.8

A、B公司之间的代垫运费协议,证明A公司有权向B公司收回垫付运费。不影响发票性质,收到运费发票时按进项,开出运费发票按销项记录。

拓展资料:

运输发票抵扣类型:

1、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

2、由“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所谓的“自开票纳税人,是指符合规定条件,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购并自行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

3、由“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所谓的“代开票纳税人,是指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需由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是指主管地税局。

以上所称代开票单位是指主管地税局。经省级地税局批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4、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包括地方税务局代开部份)准予抵扣;

5、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单位和物流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也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

6、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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