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12分要在十五日内参加为期七日的科目一学习,每日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学习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记分才会清除。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落实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时限要求。
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一百零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驾驶人满分教育、考试和审验教育场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满分和审验教育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的采集和保存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满分和审验教育、考试视频资料在下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销毁。
第二十五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档案:
(一)《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
(二)《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单》;
(三)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考试成绩表。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存的考试成绩表原件和《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单》,在下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销毁。收存打印的异地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在下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照只有12分,如果被扣没了,不按时去学习的话,多久会注销驾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