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有事请假后又离职,这种情况还有工资吗

我因有事请假后又离职,这种情况还有工资吗

1、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16,公式是这样,计算工资,只要把月工资标准代入公式计算即可;例如月工资标准5000元,上班16天的工资:5000/21.75*16=3678.16元;这是应发工资,实发工资还应当扣除代扣工资;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实行5天8小时工作方式,每年有52个星期,104个双休日,所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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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8
事假之前的工作天数,应该给结算工资。追问

您好,那个老板说离职没提前说,现在不想给我结工资,一直拖着,怎么办7

追答

唉~去社保局投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