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在纳税调整时应该调减吗?为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应该在纳税调整时应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投资企业只有从被投资企业取地分红或者实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只是账面的盈利,并未实际实现。这就好像企业买的股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股票价格再怎么涨,只要不卖掉、不分红就不用交税一样。

此外,如果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是一致的话,取得的分红也不用再缴纳所得税,如果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话,也是就差额部分交税。

举个例子: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25%,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15%,从被投资企业取得85万的利润分配。
1、计算应纳税所得 = 85 / (1 - 15%)= 100万
2、补缴所得税 = 100 x (25% - 15%)= 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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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10
所得税纳税调整是由于会计准则关于应交税的情况和税法规定的不同。比如业务招待费按照会计准则可以全额扣除,但税法最多只允许扣除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这之间的差额就要调整缴税。
核定征收是用营业收入计算应税所得额,再根据应税所得额计算应交所得税额,不允许扣除任何成本费用支出,也不用所得税纳税调整。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4-09-10
你看一下税法--所得税,就知道那些需要纳税,那些无需那税了。对无须纳税的损益,都要做纳税调整,包括调增和调减。
第3个回答  2014-09-10
需要调减。

虽然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也计入了企业会计利润总额,

但需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是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而且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是还免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