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又转到第三方签合同,我不签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又转到第三方签合同,不签有赔偿。
用人单位未经当事人委托或授权,无权擅自将用工关系转移。劳动者本人对单位的工作关系和劳动义务,既不属于物权也债权。
单位和当事人从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如果只是劳动合同到期,或正常合法的裁员,那么则无可非议。
单位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转移劳动关系则是非法的。劳动合同转到第三方,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爽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诉求撤销原合同,以及相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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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有经济补偿金。因为用人单位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原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继续与原用人单位履行原劳动合同,如协商不成,劳动者申请进行劳动纠纷仲裁,要求恢复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第一,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署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一次签署劳动合同时,应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属于此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很有可能是故意避免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劳动纠纷仲裁,要求恢复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如果劳动者同意改签到新的用人单位,那么需要在新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前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必须合并计算,这次新签署合同也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劳动者需考虑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差异,避免出现公司经营不佳而导致破产,无剩余资产用于支付欠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2个回答  2015-08-05
单位只能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你同意,你不同意的在无其它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