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讼法:为什么二审期准许撤诉的,要撤销一审裁判?

如题所述

《民诉法解释》第338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他人合法利益的,法院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注意主体原审原告,申请理由,撤回起诉,起诉是一审程序中的,原审原告申请的是撤回一审起诉,因此,一审的裁判也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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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2
法条说的是:二审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注意主体是原审原告,就相当于原告不告了,一审裁判也就无意义了
第2个回答  2015-08-03
二审撤诉,撤的是上诉。一旦上诉撤回了,那一审裁判就生效了。追问

是其中的一个情形,而非全部吧?

问题在书上,麻烦你看看!

追答

是的。这很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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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8-22
你查一下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的区别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