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入伍通知书,每年征兵完后,过退兵三个月时间后,由区(县)武装部发给所属的下级单位乡(镇)武装部,由其乡(镇)武装部发给参军入伍战士的家属。入伍通知书是无法补办的,由国防部下发统一编号的。你先找到你的参军入伍档案,城镇没安排工作的应在当地区(县)人武部,(若区(县)人武部无档案,到民政局询问档案是否也到,若档案也到此档案也交到那个单位,没到则询问部队。档案没到民政局,民政局没有记录在案,也就等于没有其后面安置费了)复印相关入伍政审表,退伍表,在联系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由其给你证明是该乡(镇)入伍的城镇兵,并与民政协商解决此事。
还有一点,你入伍时以城镇兵入伍还是以农村兵入伍,这要搞清楚。(入伍通知书上有非农及农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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