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致右手无名指粉碎性骨折,算什么伤啊?可以构成伤害罪麽?可以评残麽?

如题所述

可以,成立故意伤害罪,可以评残。
采纳谢谢追问

请问会不会因情节轻微,不支持公诉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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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鉴定意见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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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9
报案后申请伤情鉴定,县级公安机关刑侦大队技术部门有法医可咨询,可详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3 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食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4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追问

请问会不会因为情节发生轻微不支持公诉啊?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