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二百条再审有几次机会

民法二百条再审有几次机会

对于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在生效判决作出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机会只有一次,但是对再审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追问

同一级,是指广东省,检察院?我已经在广东高院驳回,深训检查院驳回?上月有新证据的!请问现在怎么启动再审?

追答

是。去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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