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辞职又不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作为劳动者不需要经单位批准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当然解除后由于用人单位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及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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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1
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依据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以到有关部门去告他的 或者吓唬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