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告官司赢了法院一直不退诉讼费请问按照国家法律

如题所述

原告胜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诉讼费。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对于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时预缴的诉讼费,判决书下达后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法律分析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当事人需要持缴费通知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然后拿银行缴费的回单到法院开具诉讼费预收专用票据。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给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诉讼费数额。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判处原告胜诉的,原高可以拿着判决书要求人名法院退还其所交的诉讼费用。被告是否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与原告无关,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尚未交纳诉讼费为由拒不退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即无论败诉一方是否交纳法院判决的应当负担的诉讼费,原告预缴纳的诉讼费用法院都应当退还。对于被告败诉没钱交诉讼费或拒不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31
官司胜诉了,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可以找法院要求退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