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老板说我没提前给他说,然后扣我工资

如题所述

具体什么情况?

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的。如果您需要立即走人,老板是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追问

没合同,

追答

没有合同的话只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可以随时辞职的,老板如果阻拦,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老板发工资,同时,可以从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还可以要求老板为您补缴社保。
此情况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未签劳动合同赔偿,但注意未签劳动合同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从你申请仲裁开始算倒退一年,另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算往后一年,重叠的部分有几个月,需额外支付几个月工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对于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保护期以及起算点应如何计算?答: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者在一年内对此未提出权利主张的,按超过仲裁时效处理,不予保护。计算方法为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常为提起劳动仲裁之日)起往前倒算一年,按月计算,超过一年的双倍工资不予支持。

2、要求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注意补缴的同时单位需要承担单位应付金额及补缴滞纳金,同时你也需要支付个人应付金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21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 但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企业
第2个回答  2017-06-21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让老板补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