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结工压了三天工资,但是他按照同工同酬给我发,这样合理吗?

如题所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日结工与其他按月薪结算的员工享有同样的工资待遇,不能因工资结算方式不同而降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你作为日结工验收了三天的工资,员工应该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与其他按月薪结算的员工享有同等的薪酬待遇,不能减少工资。如果员工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给您发放了薪酬,这是合理合法的,但如果员工趁机降低结算的工资标准,不能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等情况,则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的劳动调解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保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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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6
法律分析: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