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民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

如题所述

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基于双方当事人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具有提供合法劳动义务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相应的用人单位具有相反的权利义务。行为能力体现在具有劳动提供的能力。
民法上的权利和行为能力是法律规定,达到相应的年龄,智力方面跟得上。即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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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9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履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否使用该资格也受到自然人理性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换言之,智力不健全的人允许自己独立参加民事活动,可能会伤害自己或他人。因此,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两者的认定标准是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存在与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有关。意义能力是预见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一个自然人是否具有意义的能力是一个事实问题,对于一个成年精神病人,采用一个案件审查制度。对于一名成年精神病患者,我们采用了个案审查制度。对于一名成年精神病患者,我们采用了个案审查制度。对于一名成年精神病患者,我们采用了个案审查制度。自然人是否因过错而侵犯他人的权利,不仅取决于意志能力,而且还取决于责任能力,即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民事行为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但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是以责任能力为有限责任,而不是以责任能力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