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实际生活中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就连上下班出车祸都算工伤。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如果伤残的,当事人可及其家属应及时申请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大家是否了解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年龄
      等级20周岁以下20-30周岁30-40周岁40-50周岁50-55周岁55-60周岁
      五级36302418126
      六级30252015105
      七级2420161284
      八级181512963
      九级12108642
      十级65432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根据等级来定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公司不给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办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一、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有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确定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收到裁决书后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到法院进行起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等相关法律知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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