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能过户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可以,可以先补办房产证再办理过户。房产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

1、写补办申请书。首先由申请人先写一份申请书,然后将相应的丢失原因、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写清楚,然后由产权人进行签字盖章,之后再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缴纳费用。然后再由申请人到相关部门进行查档,然后出具相应的房产权属证明并缴纳一些相应的费用,再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3、登报声明。在有关部门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校对以后,会给出具相应的证明,可以凭此声明到省级以上的报刊进行刊登遗失公告,当遗失声明见报以后,再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若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由测绘单位进行了测量、绘图,然后再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补发证书。在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经缮证、校对以后,会给发一个领证通知单,之后可以凭通知单上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去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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