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

请问企业该什么时候帮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才是合法?如果员工因企业未及时购买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企业才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嘛?

第一,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企业应该在30日内帮员工购买办理社保。《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如果没有且你要辞职,应向公司表明立场表明立场,若公司不予经济补偿,可带着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关系证据到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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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3
一看就是没有好好学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说,没给职工交保险,职工可以和企业解除合同,而且不用提前通知,单位还必须给职工经济补偿金。追问

对,这个我知道,我提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我看到一个深圳的案例,就是因为没提前30天告知企业,所以被驳回的。还是非常感谢你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