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为什么这么称呼?有什么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增值税是价外税。我国目前的流转税中,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消费税与营业税采用价内税模式。历史沿革如下:

1994年后征收的增值税,与此前试行开征的增值税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实行价外税,即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

(2)扩大了征收范围,即征收范围除了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外,还扩展到劳务活动中的加工和修理修配;

(3)简化了税率,即重新调整了税率档次,采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

(4)采用凭发票计算扣税的办法,即采用以票控税的征收管理办法,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上注明的税款确定进项税额,将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后计算出应纳税额;

(5)对纳税人进行了区分,即按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扩展资料:

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税率,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因此,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计算公式演变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应缴增值税=不含税价格*税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增值税

百度百科-价外税

百度百科-价内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14

增值税是价外税,所谓价外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不包含的税,现在我国的价外税只有增值税一种,其他税都为价内税;价内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已经包含的税,比如说营业税、消费税等。

税制改革: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价内税的对称。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它是按照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一般说来,价外税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百度百科-价外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9-13

一、增值税是价外税,我国以前是价内税,后来改为国际通用做法,即价外税。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例如:

某商品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是100,增值税税率是17%,消费税税率是10%,那么该商品的增值税=100*17%=17,这个17是不含在100里的,消费税=100*10%=10,这个10是包含在100里的(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营业税也是),该商品对外出售收取的价款就是117。

二、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自1979年开始引入增值税,随后进行了两阶段改革:第一个阶段即1983年增值税改革:这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个阶段即税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是中国大陆最大的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左右,但存在一些缺陷。

三、根据1993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开征范围: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分13%、17%和免征三部分。具体实施过程中,课税对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税和管理办法。

四、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扩展资料: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税制改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1-14
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外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不包含的税,现在我国的价外税只有增值税一种,其他税都为价内税。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第4个回答  2019-03-01
增值税是价外税,它是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就是在一些国外的商品上,你会发现他写的是两个,前面是商品的价格,后面包括的就是它的增值税,然后合起来是付的钱。在记账的时候他也是先记录囤货或者商品的价格,然后再记录增值税,进项税额或者说是增值税,出项税额。这个增值税是单记录的,所以称之为价外税。
1979年,我国开始对开征增值税的可行性进行调研;继而在1980年选择在柳州、长沙、襄樊和上市等城市,对重复征税矛盾较为突出的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试点开征增值税;198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自行车、电风扇和缝纫机三种产品;1983年,征税地点扩大到全国范围,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这一阶段的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过多,征税范围并不包括全部产品和所有环节,只是引进了增值税计税方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
1993年底,我国工商税制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全面改革。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了自199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因不允许一般纳税人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故称"生产型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主要是基于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和调整投资结构的需要。
1994年后征收的增值税,与此前试行开征的增值税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实行价外税,即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2)扩大了征收范围,即征收范围除了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外,还扩展到劳务活动中的加工和修理修配;(3)简化了税率,即重新调整了税率档次,采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4)采用凭发票计算扣税的办法,即采用以票控税的征收管理办法,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上注明的税款确定进项税额,将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后计算出应纳税额;(5)对纳税人进行了区分,即按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