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律师能够尽快帮我回答,谢谢!具体情况是这样:我家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因为给奶奶看病急需用钱,迫不得已于06年底卖给一外地人,现在想把房子收回了,但是买房人不同意,现不知道该怎么办?能不能卖给同村人呢?把房子过户给同村人呢?麻烦大家给我指点指点!谢谢!现在我家这边好像办不了房产证了,因为村子里有些房屋已经被拆迁征用了,我家战时没有被划分拆迁,如果办不了房产证,想要收回房屋还有其他的办法?如果通过法院,我家大概要赔偿卖方多少损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