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休了“探亲假”,还可以休“年休假”吗?国家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休了“探亲假”可以再休“年休假”。

探亲假是法律规定的合法假期。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扩展资料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探亲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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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可以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有相关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探亲假属于特殊规定,因此与带薪年休假没有冲突。
探亲假和带薪年休假不能冲减,只有寒暑假、请事假、请病假才会与带薪年休假产生冲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0
不可以休了追问

楼上说“可以”,你俩把我搞糊涂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