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使用期3个月。并且开始的一周不计薪水。这个合法吗?还有,我们公司所在地东莞市。这边最低保障工资是690元。保安工资700,但是每天工作12小时。每天都上班。只有周日有15元伙食补助。一个月算起来700+15×4=760元。这个工资标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