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想辞职不让辞职怎么办没有签合同,而且还没有正常开业......还来拖欠工资...怎么样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真的很急

想离开直接走人就行了,不需要辞职。因为公司已经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你可以直接走。
至于工资的话。肯定是要通过法律手段的。

再用法律手段之前,我想要问几点.
首先,公司合法吗?有营业执照吗?
其次,你上班了吗?上班多久了?为什么没给签合同,你向他们提出了吗?时你是怎么和公司约定工资待遇什么的?口头的吗?
最关键的是,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有职员证吗?有每月的工资单据吗?或者其他的什么证据?

如果公司不合法,你可以上报劳动行政部门。要是有许多的人都和你一样,公司即不给签合同又拖欠工资的话,你们可以集体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这样的话公司肯定会给钱的。
但是注意,如果你所说的不签合同,拖欠的情况只是你个人的话,劳动行政部门是不管的。

如果,公司合法且你能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在公司上班XX月了。注意关键是你必须能证明你在公司上过班了!!!这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好像只要10元就行了。这是要抓住两点1,公司没和你签合同。2公司拖欠你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都是偏向劳动者的,所以赢率很高。

下面是有关的法条。根据你自己的情况看看,你能得到什么补偿。你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公司,也可以拿钱走人。

关于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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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2
这位朋友先不要着急。

首先,没有签合同,法律无法保护你。这是最核心的问题。,目前从你描述看,是没有正常开业,那么想问一下既然没有正常开业营业应该就没有正式薪资发放吧?你所指的拖欠工资又是从何而来呢?-----如果你是参与前期准备工作或建设工作,那应有相应的工资,但具体还应看你最初与单位是怎么洽谈的。因为是口头协议,所以彼此诚信是目前唯一可以做的。

目前这种情况,如果拖欠工资不多,你又实在不能容忍或拖延,你可以选择离开。(双方没签署合同,你又没有押金在单位手里,你们两清)当然你可以申请行政仲裁,但是这种没合同的纠纷相关部门也没太多办法。如果你能了解该单位的一些实际情况,那么你可以再观察一段,毕竟开业前事情很多,有时候资金需求面很大,很多单位比较自私,就会先拖后自己单位的员工工资,这种情况也非常普遍。

综上所述,你可以静心考虑一下,自己定夺。祝你好运。追问

工资都发过两次了,一月个保底两千,就是口头协议而已,这个月拖得时间太长了,拖了一个月了!!!听说拖工资是故意的老板就想让我们自己辞走人不给工资..

追答

你好。如果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再稍微等待观望一下。说句坦率的,很多时候,资方和工方是有很多刻意的误会的。或者说是一种天生的敌对。我的意思是说,这种情况下别人的传言没太多价值,即使就真的发生了最坏的情况,那也不是传言的这个人多么高明。而且我上面说过,从好的方面看,临近开业前,单位方很多方面都是需要大笔现款的,这个我不是替资方说话,因为我很了解这种开业前夕的情况。我想你们老板已经给你们发过2个月工资,证明他至少不是从头至尾的骗子。

目前这种情况,还是真的建议再稍微观望一下,或者你们派个代表去和老板沟通一下,问一下情况及反映一下你们的焦急,这都是可以的。但是确实不建议你私下里听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这不是一种正面和积极的方式。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2
请注意收集证据,比如每天上班有没有签到表,发工资的时候的工资条。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那么没合同一样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不签合同就已经违法了,只要是没合同,你能证明你在他那里工作,那他就是违法,劳动局会管的。追问

同事什么的可以给我证明吗?还有工服呢?那要是举报的话大概多长时间能解决问题啊......肯定能拿到钱吗?

第3个回答  2011-03-02
首先,没有签合同,法律无法保护你。这是最核心的问题。,目前从你描述看,是没有正常开业,那么想问一下既然没有正常开业营业应该就没有正式薪资发放吧?你所指的拖欠工资又是从何而来呢?-----如果你是参与前期准备工作或建设工作,那应有相应的工资,但具体还应看你最初与单位是怎么洽谈的。因为是口头协议,所以彼此诚信是目前唯一可以做的。
第4个回答  2011-03-04
寻求法律支援是合理的,但我认为你可能不会选择搭上时间精力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