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15
1、原告起诉后,又撤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再次到法院起诉。
2、原告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并不是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不代表放弃对实体权利的维护。所以,在撤诉后,仍然可以再次起诉。
3、但是,对于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撤诉后六个月内不得再重新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