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会计2008至2009年计提了应付福利费,期末贷方余额为61058.42元,一直挂账.现在我怎么处理?
余额在借方,说明按比例提取数,不够支付的,实际支付的超出了提取数。可用今年的福利费抵减。也就说在不超过今年提取比例的前提下,将以前的福利费余额转入今年的费用。如果还是不够减,就得用税后利润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