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建筑业)一名员工(有劳动合同),我兼职开车,领导多次指使我并要求学车,结果我骨折,问向谁索

我国企(建筑业)一名员工(有劳动合同),我(职称:助理工程师)在公司成立的项目部从事技术工作,由于领导司机辞职后提出让我给他开车(车是公司委派给项目部领导的办公车,车的使用权都由领导安排),就兼职开车,领导看我开车挺轻松,开车期间领导多次要求他开车并指使我(有大官压小兵的感觉),一次工作闲暇时(工作时间并在工作场所)领导(没有驾照)上了车,我座到副驾驶室,他开车把车开到台阶上(有1个目击证人),造成我右肱骨粉碎性骨折伴桡神经损伤,请问1,领导违法不?我承担责任不?2,我可以向领导索赔不,都可以索赔那些费用?3,是否可申报工伤?4工伤如果申报成功,我是否还可以向领导索赔我精神损失费和生活损失费?请各位专业人士给予帮助,我现在前途很渺茫,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01-13
领导不存在违法行为。索赔的话,大概只能是出于人道的赔偿而已。至于金额多少,就需要你们协商。你可以申报工伤,但是需要出示你出事时候是你在工作中的证明材料。如果工伤申报成功,更不存在索赔这个概念了。
我建议你可以参照今年新出台的工伤条例。然后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第2个回答  2011-01-13
在工地上应该能算工伤,领导是有责任的,你也有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