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如题所述

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意义在于提高效率,减少浪费,杜绝腐败,让国有资产更好的发挥作用。
1.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后,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归于一个透明的“屋顶”下,国有资产统计评价、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工作统一由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屋顶”下面分地方金融行政经营性资产、一般性经营资产、文化性经营资产三大块,分别由财政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党委、政府文化资产管理机构监管。一般性经营资产又分为现有国资委监管、暂时授权部门监管和脱钩改制移交的企业三类。
2.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资监管水平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3.为确保权责一致、共管到位,明确现由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并承担公共职能的个别国有企业,由政府统一派出监事会或专职监事,国资监管机构负责统计评价、清产核资、产权管理和财务监督等资产基础管理,授权主管部门履行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资本运营、改制重组、收益管理等职责,并由主管部门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条件成熟后再实施统一监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27
《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具备条件的进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指导意见》明确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改革方向,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是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企业被赋予了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但仍然没有从体制上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目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二是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建立健全统一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自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后,建立了一整套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包括统计评价、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规划投资、领导人选任、监事会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2003 -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发布了 27项部门规章、326项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1998年国务院发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9年国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构成了我国现行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应当指出的是,由于部分国有资产未能纳人统一监管,在实践操作中,还存在监管制度不统一、法律规章制度缺位等问题,而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建立健全统一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三是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 “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资监管水平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通过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探索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防止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条块分割,为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加快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有资产 “大资源、大配置、大效益”目标,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四是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步优化国有资本的布局结构。对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在全国范畴内调整优化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指导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要通过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资源性、基础性重点行业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向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方向发展,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避免重复竞争、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