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我签了,为什么我没有一份?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协议书,以合同的一般习惯必须是双份的。所以,在实际中,公司来 签劳动合同 ,只拿了一份合同的,即使已由双方正式签名盖章,但还是违规的。因为在劳动法律中,这种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与公司各执一份。 在实际情况中,劳动者与公司 订立劳动合同 时,劳动合同应该是签两份,而不是一份合同,劳动者与公司各执一份。而且,劳动合同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要是公司只拿了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积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还有就是,有些公司来签劳动合同,里面没对工作内容明细,那么这份合同也不算正式的合同。而一般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下面几个内容: 1、 劳动合同期限 ;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7、 违反劳动合同 的责任; 在这里面,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还是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 劳动合同规定 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都在这里,一旦发生纠纷公司会以此提请仲裁,这样就会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最后,现在有些公司明着是跟你签合同,根本上就没有实际的合同,一旦签名确认了,可能会损害到劳动者的权益。其实在 签订劳动合同 的时候,大多数劳动者还是处于弱势的,因此可能会吃很多亏,这时候就要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积极 申请劳动仲裁 解决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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