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我可以劳动局告他吗?

我是一名在校学生,乘着假期出打工,为家里减轻负担,我到一家电器店上班,刚去问的时候老板说有三天试用期,并没有说三天试用期不给钱,我便在哪里工作了,我通过试用期,并在哪里工作了。。
老板的态度很恶劣,让我们一天上11个小时的半,中午还不让我们回家吃饭,如果要吃饭就去吃,吃了多少时间,下班就补回来。。。。
我受不了这样的工作时间,便向老板提出辞职,没想到老板不但不给钱,还说中途走人的不给于钱,《我还是未成年》 这样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老板不发工资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控告,由劳动局依法责令其限制支付。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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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0
第1你有没有合同 走法律途径肯定不可以的 在说你还是未成年 就有一个人没有发工资吗 你可以跟别人一起跟他说 不行你就跟他说不给工资你就打电话给电视台曝光他追问

没有啊 就我坚持了几天了 别人都受不了他都走人了 当初招工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没座满一个月不给于工资

追答

不行你就跟他说不给工资你就打电话给电视台曝光他

追问

恩 恩

第2个回答  2011-07-20
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你的老板有很多违法用工的情况。追问

我很担心没有赢的机会。

追答

这你可以放心,现在劳动局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还是相对比较公平的。

追问

恩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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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3-08

第4个回答  2011-07-21
诰他 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