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了四个月。刚开始试用期一个月,还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后来他还说想在试用我一个月下个月一定加工资给我。试用期两个月过去了,第三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发现他没有加工资给我。后来他解释说他加了是发工资搞错了没有给我加的,说下个月加。后来我感觉在这个公司没有好的发展,也不太适合我,生活环境也不适应。就向老板辞职,老板竟然不把工资结清给我,还恐吓我说;’你可以去劳动局起诉我,我不怕的,我开了那么多年的厂也有防备这些问题的 ’。我该怎么?
就我一个人~这家公司是私人开的~我来的时候也没有签合同的~
追答所以让你保留一些证据啊!要不然,怎么可以证明你是这公司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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