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的性质是:
设X , Y为两个独立的事件,C是常数,则有:
1、E ( C ) =C,证明是显然的。
2、E ( X + Y ) =E(X)+E(Y),也就是两个事件合并到一起的期望等于两个事件的期望之和。
3、E ( X Y ) =E(X)E(Y),实际意义就是扔两个骰子的点数乘起来等于分别算出来再乘起来就是3.5的2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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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概率论和统计学中,数学期望(mean)(或均值,亦简称期望)是试验中每次可能结果的概率乘以其结果的总和,是最基本的数学特征之一。它反映随机变量平均取值的大小。
需要注意的是,期望值并不一定等同于常识中的“期望”——“期望值”也许与每一个结果都不相等。期望值是该变量输出值的平均数。期望值并不一定包含于变量的输出值集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