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更好的自己?

如题所述

近年来,各地特教学校频繁发生聋哑学生出走事件,而且从小学校向大学校,从大年龄向小年龄蔓延。我省武汉、枣阳、麻城、浠水等学校也相继发生类似事件。各校为发生学生出走事件而大伤脑筋。且不说花费大量精力、财力去寻找,最大的问题是直接影响在校生的稳定。在与出走而又返回的聋哑学生座谈了解到,绝大部分聋哑学生出走后,受到社会上不法聋哑人的胁迫,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孩子的出走,让我更加担忧、焦虑。出于一名特教工作者的责任心,出于对聋哑人的同情心,也出于一个教师的职业道德,使我感受到加强聋哑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聋哑学生出走的原因

任何一种现象都有它的根源,分析聋哑学生出走的原因,可以为家庭、社会、学校采取有效地措施预防提供依据。聋哑学生出走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自身的原因。日本学者大桥正夫在《教育心理学》一书中指出:“听觉障碍儿童在思想交流上有困难,社会上经验狭窄。因此,他们在社会的情绪的各个侧面的行为特征,一般地说,显著落后于正常儿童,主要特征表现为畏首畏尾、过分盲从等等。”正是因为他们具有以上特征,所以在生活中常常表现为抗诱惑能力差,好奇心强,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其具体表现在: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今天,邻里四周的同龄人相继外出打工……这些现象很快映入他们眼帘,加之聋哑学生入校比较迟,年龄偏大,盲目的仿效和好奇心的驱使使他们也想出去感受一下“外面的世界”。

2、教育的缺失。创办聋哑学校,进行特殊教育,是社会的进步,文明的象征。然而现行的教育模式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没有系统的开设法制教育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为聋哑人编写,供聋哑人使用,适合聋哑人身心认知特点的法制教材。对聋哑学生的法律教育或者没有进行,或者还停留在思想品德课上的道德要求范围内,很难上升到知法、守法的程度。二是封闭管理有余,开放教学不足。目前在对聋哑人的早期教育中,几乎所有聋哑学校都采取封闭式教育管理,其动机是好的,怕出安全事故或防止聋哑学生出逃或被人诱骗。但结果是聋哑学生长久地生活在一个小天地里,他们自我封闭,逐渐形成某种默契与共鸣,使他们只相信聋哑人,在心理上抑制与正常人的交流,使聋哑人结伙现象成为可能。三是部分教师的教学方法简单,责任心不强。客观的讲,聋校相对普教而言,教学压力、教学任务相对较轻,部分教师在这个宽松的环境里,养成了一种惰性。教学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特教新闻,聋校德育,没有一种创新的理念,仍采用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只管完成任务,不管学生接受与否。没有感情的教育是苍白无力的教育。每个人都需要爱,爱可以创造很多奇迹。聋哑学生尤其如此,这就需要教师既当严师又当慈母,处处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子女来关心、体贴、爱护;时常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思想动态,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达到育人的目的。然而,有的老师对学生缺乏爱心,对聋哑学生的个性心理素质培养上重视不够,使许多聋哑学生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及其缺陷,不知道自己应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不能做什么。这恰恰是聋哑学生面对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3、家庭的教育监控不力。一是父母、家人与聋哑人之间存在沟通障碍,把教育孩子的担子推给学校,没有用孩子能直观感受的各种不良行为来教育、引导孩子,对孩子的思想教育,行为监控不力;二是聋哑学生因听不见、说不出的生理缺陷,使一些家长怀着歉疚怜悯的心理,而对孩子百依百顺,放任惯纵,不加约束,即使聋哑人做了坏事也不闻不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对客观事物的了解,甚至作出错误的判断。

4、对聋哑学生的就业培训薄弱,对聋哑学生的继续再教育几乎为零。目前,大部分聋哑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都处于技术落后、经费欠缺、实践基地难找的境地,远远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有些聋哑学校在这方面完全是空白。这样没有一技之长的聋哑学生在进入社会后竞争能力弱,就业难度加大,收入偏低。社会上一些不法聋哑人经常进行教唆和小恩小惠的收买,加上法律对残疾人犯罪处理中的有关政策等原因。一些贪图享受或意志不坚定的聋哑学生受不住诱惑,离家出走甚至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的道路。

二、聋哑学生出走现象的负面影响

聋哑学生出走主要是在校学生和流失生、原校学生与社会聋哑人相互勾结,由在校生引诱同学出走并将学生交给社会不法聋哑人从事盗窃等活动。聋哑学生出走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产生了负面效应。当学校出现学生出走这种事件后,对学校的入学率、巩固率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而聋哑学生的家庭为了找回出走的孩子,不惜倾家荡产。更重要的是这些孩子出走后在社会上受坏人、坏风气影响,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走上犯罪道路,成为社会、家庭一个沉重的包袱。

三、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加大对聋哑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自身素质低劣是聋哑学生离家出走。违法犯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随着教育面的扩大与提高,很多文化素质比较高的聋哑学生也加入到这个行列,这给我们新时期特殊教育提出新要求,必须加强对出走现象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加大对聋哑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1、聋哑学校增设专门的法制教育课。随着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的加大,越来越多的聋哑人将进入聋哑学校学习6年、9年乃至12年。聋哑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应和文化知识,职能技能一样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学校应配备从法律专业毕业的老师,开设法律课。法制课的教学要推行开放式的教学要模式,要以课堂讲解,电教案例分析,与普小开展联谊,民警示范相结合,讲法律常识,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要经常组织特校与普校的联谊活动,让聋哑生从小与正常学生进行交流,开拓眼界,融入社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中的责任与权利。要组织聋哑学生到法庭参加旁听,将鲜活的案例以庭审的方式直观地展现在聋哑学生面前,以案说法,使之能够深切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使之明白法与自己息息相关,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威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教育学生在懂法的基础上守法、自觉养成与人为善的生活观,使其走上社会后多奉献,多工作,多努力回报社会。

2、社会和家庭应多关心聋哑人的工作、生活,承担起不可推卸的教育、约束、监督责任。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一个社会,不能让任何一个人因生理上的缺陷而落伍,党和政府、群众都给予包括聋哑人在内的残疾人以极大的关心、支持、帮助,力争使聋哑学生能和正常人一样受到教育,不受歧视,安居乐业。聋哑人是社会上需要关心帮助的人,在作出有关聋哑人的决策时,应考虑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单位和用人单位要消除歧视,严格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在政治生活、劳动就业、物质分配等方面对聋哑人尽可能地给予优待,为维护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应倡议组建聋哑人协会或俱乐部,建立聋哑人与社会的沟通协调机制,在交流中接受法制教育。英美等西方国家就非常重视聋哑人协会或俱乐部的作用,并有这方面的经验。如英国聋哑人协会有三大服务,即宣传服务、咨询服务,手语服务。俱乐部每周公布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根据国外的经验及我国的实际,由基层残联负责组织和管理是合适的,发挥聋哑人中先进分子的骨干作用,开展一些有吸引力的学习、培训、交往、咨询、娱乐等活动,行业动态,同时聘请一批司法工作者经常参与其中,开展法制知识讲座。另一方面,聋哑人的合群需要得到了满足,从而消除了聋哑人的一些不平衡心理,减少一些出走事件的发生。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聋生最亲密的社会生活群体。他们无时无刻地接受来自父母或其他年长者通过言行身教或其它教育对他们施加的影响。每个有聋哑人的家庭都应正视家中有聋哑人这一现实,消除两种极端:一种是怀着歉疚的心理,家庭情感补偿过甚而导致聋哑儿童娇纵、任性等情感变异。另一种是认为聋哑人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嫌弃不足,造成家庭情况补偿不足而导致聋哑儿童情感外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聋哑学生家长教育制度,提高家长的教育管理水平,努力培养聋生消除其自卑心理,培养其健全的思想人格,将聋哑人培养成自立、自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人,从而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发挥法制的抑制作用。在现实中,聋哑人犯了罪被抓,在处理上常常重罪轻判,许多聋哑人以为残疾人犯罪不要紧,应该在聋哑学生中宣传典型案例,使聋哑学生能认识到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使他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做一个遵纪守法,为社会做贡献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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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3

如何才能成为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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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1-05

首先就要承认自己的不完美,因为每个人认识自己是比较困难的,苏格拉底曾说人的价值就在于认识你自己,如果你能够把自己更好的认识清楚了,那么才能够做到知己,知道自己的短处才能够更好的解决问题,才能够更好的让自己变成美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