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与一别墅业主签订了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只签字没按手印),我只负责设计不参与施工,但房东坚持要我在施工方上也签名,麻烦专业人士帮忙解答,如果工程出现安全事故,我这个设计师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在签名后面加上只负责设计这样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您好,您如果以施工方的身份签字那么会承担安全事故责任。但您如果在合同书中注明:“只承担设计责任及由设计责任所导致的事故”并经施工方与业主认可的话,那么可不承担普通安全事故责任。
追问问题是没有这一条,现在签上我大名了,能不能在名字后面补上“只负责室内设计部分”,这样可以吗
追答如果您能取得施工方、业主的同意就可以。如果没取得他们的同意私自加上去属于无效行为。而且后加上的文字可以通过笔迹鉴定出真伪。
建议您与施工方、业主协商更改合同,并在合同上单独注明你所说的免责条款。
没有规定,我知道如果出安全事故施工方和业主都要承担责任,当然安全事故一般也是不可能出现的,只是担心,我也签字了,是不是也要负责
这我是明白的,因为现在签的是施工合同,没有提到设计
追答你只提供设计,不参与施工,签施工合同与你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