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自制食品吃着放心吗 知道真相可能会倒胃

如题所述

三个调查看明白自制食品市场
调查1
食品受网购族青睐,原因何在?
日前,记者分别选取了河西区乐园道附近、南开区华苑附近、和平区某写字楼为样本,随机采访了50位公司职员,其中28位都有网购自制食品的经历。超过一半人对此热衷。采访中,记者总结了几点自制食品受网民追捧的原因。
原因1 造型精致有趣,口感更独特
菊花形的饼干、芭比娃娃造型的蛋糕、Hello Kitty形状的巧克力,打开一家自制甜品的网店,光是各种养眼的造型就让人不禁心动。“就说这饼干吧,平常孩子也不怎么吃,但是网购的自制饼干就喜欢,首先是款式比较多,有小星星、小月亮的,有动物造型的,还有水果形状的,每次网购都会选择不同的款式购买,孩子特别喜欢。”张女士在一家外企工作,她的孩子已经4岁,喜欢各种可爱造型成为她网购自制食品的重要原因。采访中,记者发现和张女士想法相同的大有人在。
原因2 崇尚新鲜、健康、无添加
“为什么喜欢网购自制食品?新鲜,原料好,不用防腐剂,吃着放心呗!”在河西区乐园道附近的一座写字楼楼下,刚刚下班的张先生对记者说。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母亲特别讲究生活品质,对做饭用的调料、食品要求也很高,总觉得保质期太长的东西,防腐剂太多,对身体不好,之前不知听谁说的,网上可以买到新鲜、绿色的食品,于是就催着儿子给她买。“芝麻酱、食用油、香油,都从网上买农家现做的,保质期都很短,而且口感也很好,老娘很认可,吃完了我就从网上买一些。”
“纯绿色”“无添加”这样的旗号的确吸引了不少消费者。
一直是单位里“淘达人”的朱小姐,最近从网上买了手工饼干和手工蛋糕,成为单位同事们争相试吃的对象。“这个曲奇一定要在7天内吃掉,否则就坏了。”“那一定是没有防腐剂,吃着不仅放心,口感也很好。”同事们对朱小姐订购的甜点大加赞扬。
小周一直喜欢烘焙,之前听说,自制蛋糕很有市场,于是开了个微店,把爱好变为一项可出售的经营项目。经常在朋友圈晒图。“我的蛋糕用的都是进口奶油,就是在朋友圈里销售,也有朋友会介绍给他的朋友,每天只卖5个。”她的蛋糕售价在150元至300元之间,价格不比一些大品牌蛋糕店低,但很受欢迎,生意一直不错。“现在人们生活品质提高了,越来越喜欢一些原汁原味、原料好、添加少的食品,我们虽然生产的不多,但是细水长流,销量很好。”小周对记者说。
原因3 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造型和口感
“一辈子很短,一起走吧。”一个小方盒里,摆放着25块形状各异的巧克力,其中有几块刻着上面这些字。中午休息时,某公司孟先生掏出手机,给记者看他之前网购的一款自制巧克力的图片。孟先生说,9月9号,是他跟爱人的结婚纪念日,每年过这个特殊节日,都会互赠礼物,渐渐觉得,送来送去就是那几样,为了给妻子惊喜,他特意在网上“私人定制”了这款巧克力。“刻什么字都行,觉得很有创意。”
记者打开孟先生介绍的这家店的链接看到,“送女友”“送妈妈”“生日”“婚宴”“同学聚会”,各种主题定制的巧克力都有。另外口感也可以根据自己喜好选择。“我就喜欢吃那种只加巧克力,不加糖的饼干,这种饼干很难买到,只有向自制的店家订购。”陈女士对记者说。
调查2
开店门槛低,自制食品店发展迅速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的自制食品店有两种,一是有实体店,为了拓展电商业务,在网上开店,这些店铺大多有生产许可等证件。另一种是自制食品爱好者试水网店,或者是制作销售当地土特产,这些店大多不能提供安全证明。近一段时间,这些店越开越多,主要原因是第三方电商准入门槛低。
记者尝试在网上开一家自制食品店铺,发现按照申请程序很容易就申请到了店铺,电商方并未强制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编号,但要求签订一份食品安全承诺书。
有消费者反映,他们在购买劣质产品后进行过举报投诉,但很难解决。
还有的做自制食品的生意,都不用开网店,就在微信朋友圈发几张诱人的美食图片,加上几句简单介绍,一个几乎零门槛的店铺就在朋友圈开张了。“朋友妈妈自制的咸菜特别好吃,朋友圈里很多人都找他订,你看这是芥菜的,这是白萝卜的。”在外企上班的杨女士一边翻着手机图片一边向记者介绍。采访中,记者发现,以这种朋友圈发图销售自制食品的还真不少。
“销售自制食品有一个很畅通、门槛又很低的渠道,不管是网上开店,还是微信上销售都很容易,这个因素导致劣质自制食品在网络上很猖獗。”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

调查3
安不安全仅靠嘴说,无法提供证明
登录淘宝网,随意打开几家销售自制食品的网店,记者发现其售卖的自制食品除了对制作流程有简单描述以外,并没有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记者在淘宝旺旺上联系了一位商家,这位商家说:“做买卖凭的就是良心,凭的就是双方的信任,我们的顾客都是回头客,也没有吃出问题的。”另一位商家的说法更是让人觉得难以接受:“自己家做的东西,不可能有生产许可证,你要相信就买,不相信就别买。我们也是限量的,不愁卖!”
记者在淘宝网上询问一些店家,只有极少的拥有实体店的厂家能够提供生产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标准号,大部分都无法提供食品安全证明。
“什么安全证明,我们敢把制作过程展示出来,就是最好的证明。”一位销售土特产的店主对记者说。记者看到,他家店铺页面上写着:农家自制,绿色天然。页面配图中,一位老婆婆正在采摘、蒸煮芥菜,农家大院内,一片片芥菜正在太阳底下晾晒。这家店主对记者说:“我们做的就是纯绿色的土特产,顾客也是冲着这点来的。”
虽然面对记者的咨询,很多商家介绍起自制的食品都是滔滔不绝,但是一旦问到是否有卫生证等问题时,多数人都以“良心”“诚信”搪塞。“无证”成为自制食品卖家的最大软肋。而且原料也来路不明,说是安全实则存在更大安全隐患。
“好不好不全凭嘴说吗,说的用很优质的原料,挂的图显示的制作过程也很干净卫生,谁知道,是不是真的?没有第三方的证明,还是觉得不放心。”“有朋友开微店,卖自制食品,之前看他传的图,和面不戴手套,也不戴帽子,多不卫生啊!还打着卫生的旗号,我从来不买。”一些网购族表现出了对自制食品的安全的质疑。
货源、生产、储存各环节无从监管
按照工业化生产流程进入市场的食品,通常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但是兴盛于网络的自制食品,常常打着“私家厨房”“独家秘制”的旗号,往往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正因为如此,网友将其戏称为“黑暗料理”。记者从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了解到,目前大部分自制食品的卖家并没有在相关部门注册,其销售的食品虽然属于流通领域,但其货源、生产、储存到运输等各个环节均不在有效监管范围之内,这使得消费者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也不断加大。
一位从事食品生产多年的工程师认为,并不能因为你是“烘焙达人”“料理高手”,就代表着你可以做出符合要求的健康食品。很多消费者就是受店主“无添加”“纯绿色”等宣传语的诱导,不断下单购买,但是合格的健康食品不仅仅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而是要确保从货源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健康,我国对于食品生产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从生产环境、货源供应、生产过程,一直到进入市民餐桌,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生产标准,同时也要进行多道检测。而网络上销售的自制食品,大多数却无法做到这些,就是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生产人员健康状况,买家也无从了解。
在采访中,一位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网上的自制食品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些小的食品加工厂,另外是一些家庭手工作坊。大部分生产没有具体地址,有的更是在家里进行,而且相当比例的自制食品是属于异地,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给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带来困难。
此外,自制食品的市场属性也不甚鲜明,给监管带来了难度。对此,一位执法人员颇为无奈:“就是生产环境再恶劣,再不符合要求,他要是一口咬定是供自己家里人食用,你又有什么办法?”
网售“三无”食品属违法
第三方平台可承担先行赔付
网络自制食品正在风行,已在特定人群中形成时尚。自制的减肥饼干、自磨面粉、自制蛋糕,甚至自制香肠、自制芝麻酱,等等。品种繁多,拥趸更是不少。据记者了解,自制食品绝大多数属于预包装食品,在专业人士眼中,这其中不少都是违法的“三无”产品。
据了解,一个合格的食品生产者至少要拥有以下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各种证件。如果自制食品的卖家不具备上述证件,就不具备相关生产资格。
此外,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检验,合格之后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贴有相关标签,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是禁止销售的。标签上应该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食品在线交易,一方面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网上销售食品门槛低,导致很多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混杂其中。据记者了解,很多自制食品的卖家一人身兼多职,从客服、采购、生产、配送全是一个人来承担,进销货情况较为混乱,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卖家身处异地,这给消费者网购食品的维权带来不小的难度。
记者采访法律界人士了解到,《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以来的首次修订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完毕,该修订案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要求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并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可先行赔付。
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加强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积极意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方法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制定相关规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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