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的说我违约,说主要说现在房价比我当初签确认书的时候每平米涨了3分之一。说要买房子得按现在房价买,要么那10万定金就不退了。我想既然是我先违约的那就想办法退钱呗,想问问以法律途径我这官司能打赢吗?(早上仔细看确认书的时候发现,我买的是2期的期房,但当时签确认书的时候没找到2期的,他们就拿一期的确认书和我签的,现在确认书上都写的是一期商品房选房登记事宜。这个对我要回定金有帮助吗?)还请各位高手支招,献上50分聊表敬意。
当时确认书上写得是:如乙方签订选房确认书后,未按时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此确认书作废,10W元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利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我现在不想买他们的房子了,只想退钱就行,能全额退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