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进行裁员,但是面谈的时候却说是工作失职,可是却从来没有开具过书面警告书等之类的文件。

面谈的不是直属上级,是其他部门经理。而且她说代表公司开具了一张员工自愿申请离职的文件,员工没有签字,是不是可以告公司?或者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员工存在过错为由解雇劳动者的,应当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如果不是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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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9
他们不可以以这个为理由来辞退员工,像现在这种情况你最好就是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在律伴找律师告他们。这样你自己看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