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后单位性质是公益一类,之前自收自支的在编人员会怎样?(急救中心)

这次改革,单位是急救中心,确定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我们一直是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怎么办?(单位20年没增加一个全额编制)。

面对这样的问题,有两个思考的原则:
1,如果地方财政状况非常好,就会考虑有计划的将自收自支人员转为全额事业编
2,如果地方财政状况一般或是紧张,就会考虑继续采用社会性收费的办法养一批用于公益服务的人员。
除非是政策规定禁止公益服务单位的社会性收费行为,否则,自收自支人员依然会存在。
现实的情况是,社会性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服务人员的配置需求也显著增加,在地方财政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就只有通过允许社会性收费(自收自支人员的开支渠道)的存在来弥补服务人员的增加需求。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地方财政的财力情况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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