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家西餐连锁店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年底才到期,可是我现在想辞职,想问的是: 1.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交辞职申请,要不要再交违约金?如果要交,有比例吗? 2.我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一个月后如果用人单位没同意,那我还有必要再在那里工作、直到用人单位同意我辞职为止吗? 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