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了两份劳动合同,签完都收走了,不给劳动者合同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这儿已经确定的要求了劳动合同务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储存。而用人单位却将2份合同书都予以收走,其目标便是为了防止让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产生争端的情况下,没法应用协议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实际上用人单位的这样的作法,压根起不了一切的功效。假如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争端的情况下,只需踏入司法程序,用人单位也一定要将劳动合同给予出去。因而做为劳动者,彻底无须过分成这事而担心,用人单位的这样的作法,实际上对劳动者危害不很大,“这就是一种欺骗自己的作法而已”。自然,提问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商议解决这事,规定用人单位将在其中一份合同书交自身存放。

你能确定的告之另一方,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了,劳动合同务必要有一份交给劳动者自主存放。公司并没有权力将全部合同书所有收走,这也是一种非法的个人行为。例如提问者每日在企业的工作情况的纪录,及其领导干部工作安排的有关通告,还可以搜集相关工作上的一些文档核稿解决纪录,最好将这类有关的工作日志文档材料给予打印储存。这一些相应的工作中材料,一旦自身与公司产生劳务纠纷的情况下,就可以有效的说明自已与该公司中间的劳务关系。我们可以设想一下,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所有收走的目地。假如这些人并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形与行为,那为什么不可以交劳动合同交到劳动者呢?

这就很明白的向劳动者说明了,公司毫无疑问在之后工作上会出现一些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个人行为与行为。随后妄图将劳动合同收走,之后让劳动者没法靠合同书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终究劳动合同留到劳动者手上,那最少是一份公司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充分直接证据呀。公司将2份合同书收走目地很确立,便是要想避开担负双倍工资的法律纠纷,以前大家代办了一个劳务纠纷案子,便是用人单位并没有跟我的被告方签署劳动合同,都没有交纳社保,还规定常常加班加点,因此我筹办了该案子,协助被告方开展劳动仲裁,为被告方争得到了双倍工资及对应的经济补偿。该公司自打历经这起案子,公司观念到了巨大用人风险性,就立刻跟任何的在职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可是只让职工在合同书署名一部分签字,并没给职工一份。

假如劳动者碰到了这样的事情要想消费者维权,最好是事先搞好直接证据搜集工作中,例如提早录音、搜集证据等直接证据原材料,关键证实这2份劳动合同均由公司一方存放,且职工签名后,公司未立即在合同书上盖章,也未给劳动者就可以,提议在刑事辩护律师具体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中,随后申请仲裁规定该公司付款双倍工资。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在职人员场中很普遍,公司的目标也很确立,公司出自于自己的权益考虑,可以减少用人成本费,模糊不清薪资待遇,避开未签订合同的法律纠纷,也不用让你交纳社保,乃至对你不满意得话随时随地解雇你这些。总之合同书全是公司收着,实际哪些具体内容你也并不是很清晰。公司尽管2份都收走,但劳动者有权利规定公司给与另一份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6-10
那么劳动者是可以直接向人事部门要一个的,如果人事部门不给劳动者可以选择让劳动部门去给公司说一说。
第2个回答  2022-06-10
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
第3个回答  2022-06-10
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