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的规定是否成立?劳动仲裁可以吗?如何赔偿?

我在一企业工作了5个月,未签合同,因薪资问题和公司未协商妥当,公司以不服从安排的缘由将我开除,也没有写离职报告,直接把工资结清了。 现在正在向公司提出赔偿一个月工资的请求,假如不行就劳动仲裁了。 现有的证据是:1、每个月的工资单;2、在公司期间办理的暂住证;3、员工手册;4、应聘时所填简历;5、指纹打卡所拍摄的照片;6、证人证词。 请问我能仲裁吗?成功的可能行大吗?实在不行值得请律师吗? 还有我咨询了仲裁人员说没有公司的离职报告不能提起仲裁是的的吗?总感觉仲裁工作者不是很耐烦,老是为难我们,说证人证词不行,打电话咨询也都是推来推去的,现在很为难,所以请大家帮个忙!!

可以提起仲裁,证人须出庭作证效力较大。案子标的太小,不值得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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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1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工资单、暂住证、员工手册这些证据足以应该可以认定你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仲裁员的说辞不对,只要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你的劳动权利就可以申请仲裁; 4、你可以要求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你半个月的工资。 5、如果愿意请律师更好,更能合理合法的保护你所主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