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2500元,每月的10日前,发工资,今天已经是8月20日了,上月的工资还没有发。试用期后,我的没工资加,也没有收到正式聘用的通知书,现在我要求辞职,他们还让我提前1个月,才能离职!我想咨询老师一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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