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次日为全国高考日)某售楼部门口集结大批量人员,穿着红马甲,拉横幅维权的业主,(未堵路,未妨碍交通)张三也是受害业主之一,也参加了维权(但张三未拉横幅,未穿红马甲,仅到场而已),1小时后警方,特警到场,特勤也到达(大约人数60人),车辆8辆。特勤人员全部集结,将300多名维权人员抓获39人之多,推上警车。张三拍摄他们抓捕的视频时,也被特勤追赶,张三迅速逃跑并跌倒,最终还是被抓获,腿部,胳膊大面积擦伤。下午所有人被关进派出所,并做笔录,做笔录期间,警察亲自翻看关押人员手机中的维权业主聊天记录,关押10多小时后做完笔录,才放出来。
请问,在此维权事件中,张三真的有错吗??张三会留下案底吗??警方做法是否有不妥。特勤抓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谢谢,如有不明,请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