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交易过程中应规避哪些风险?

如题所述

问:我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是一套还没有交楼的房子,房产证也没有办下来。据开发商说最早也要明年初才能办好。我想知道这类房子能不能进行交易?如果进行交易,有没有风险?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作为一种权属证明,在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二手房交易,业内人士认为具有一定的风险。据专家介绍,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虽然可以进行交易,但风险较大。我国现行对房产类不动产采用以所有权归属为最终确权的,即产权证归谁所有,谁就拥有所有权。因此,就算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如果没有进行房产证过户,从法律上讲房子还是卖方的。 在成交过程中如何规避风险呢?最好的办法是买卖双方及中介签署一份三方协议,要求卖方将一些重要的资料如卖方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存放在中介公司,以防止卖方反悔或一房多卖。签订购房协议后,卖方则会要求买方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这个时候业内人士建议不要一次性支付房款,并要求卖方出具有效的收据。即便如此,成交仍存在卖方反悔的风险,假如在卖方拿到房产证之时,楼价升至较高的水平,那么则会出现卖方退回买方定金的现象,这时要保障买方的权益,最好在购房协议中注明单方违约需要支付房款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由于想买的房子属于没有交楼的新房,专家建议,在购房合同上,还得要提前商定好一些费用由谁支付。如一手房办房产证时产生的税费谁支付,一般由卖方负责。收楼时要交付的物业维修基金、装修按金、物业管理费押金、水电周转金等由谁来支付,一般来说,像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由卖家付,其它的费用也要商定清楚。 在收楼验收时,一般仍是由当时的业主即卖家去验收的,但由于卖家已经转手,难免会马虎应付。最好也在购房协议中约定:收楼时由买卖双方一起去验收,以免房子的某些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得不到及时的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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