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我妻子在产前检查时发现胎儿有严重疾病并要求医院予以引产,但医院因不相信B超检查报告而致我夫妻有一患病的女儿。2005年被确定为残疾人。本人以医院侵害我们夫妻的优生权为理由将医院告上法庭,但医院拒绝提供原始病历。我败诉了,下一步该咋办?请热心的朋友指点为谢!我曾经向法院书面提出调取病历的申请,但法院不予理睬。我该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