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代表什么?我是想问 公司想开除我 我不同意 他单方面出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我 我签字了是不是只表示我被通知到,而不是表示我同意他通知书上的内容。这个通知书反而是公司违法开除我的证据?
那如果是公司想开除我,不想赔偿,通知书上就写是公司已同意我自动离职,所以出具通知呢?我要签字吗?
追答你可以签字或者拒收,这不影响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工主动权,同时你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法律意义上是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的,除非你存在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事情,例如旷工,拒绝提供劳动的事实,想依法维权,首要学会仲裁
追问我肯定要收下吧。HR说如果不签字公司不会在通知书上盖章,那我就没有证据证明公司有解约的行为,如果申请仲裁,肯定需要我举证公司开除我了。公司反口说没开除我,叫我继续上班怎么办?我不想回去了。
追答法律是没有自动离职的说法,如果企业有证据证明你是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解除的劳动关系,是无须给赔偿的,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你的违反的事实而开具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话,企业就需要承担解除的法律成本,如果公司反口说没解除劳动关系而事实上又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且你本人没有意向继续提供劳动的话,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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