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单位索要年休假赔偿。

04年进入单位,到08才正式签的合同,从04年到12年单位没让我修过年假,我想问这样如何向单位索要赔偿。从04年-12年我降温费取暖费一年13个月工资我们都没享受到,我可不可以向单位索要赔偿?回复请具体些,满意再加悬赏

1、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所以你可以主张一部分
另外,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2、
取暖费是看单位或者地方规定。

降温费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符合职业要求的话,可以向单位要求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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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3
1 以下从专业角度探讨分析,敬请HR批评指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之前公司按《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规定。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工资损失、劳动保护待遇及医疗待遇的损失。注意保留证据,也就是过往工资条及打卡记录等,或者过去在公司会议签到的记录等。
此时追溯不宜按“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条款处理。
第2个回答  2012-07-23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