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近期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比如都是总监级别,单位的薪酬体系可以自己确定是在5000至8000元区间内,还是定在6000至9000元的区间内。”
貌似不是这样吧,据我所知好像是所谓的同工统筹会有工资的等级划分,比如单位可以将4000-7000设为一个档,做相同的工作最高可以开到7000,最低4000。详解上好像是有类似的话,所以比较迷茫这个同工同酬到底有什么用?什么意思?糊弄老板姓玩的么?